贵家长:
近期因福州东部新城加快开发建设,工程车辆穿梭频繁,据福州市交警部的通报,已有近20多人丧生于交通安全事件,与就读学生相关的交通违规案件就超过十几起,根据教育局学安办通知精神,在东部新城开发区附近的学校,学生的通行必须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及人行通道行走,不得骑行电动车,若发现学生违反交通规则,经交警部门通报的,要求校方严肃纪律处理直至开除学籍,学校相关部门也将对违反交通规则的学生进行自查、检查,若有违反交通行为的学生将予以纪律处分。针对上级文件精神及我权情况,要求如下:
1、学生通过二环快速道必须走地下人行通道,严禁横穿,否则将对违反规定的同学处以纪律处分。
2、在校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,发现将予以纪律处理并扣留电动车由家长领回,若违反交规造成安全事故,学校将不予以配合处理。
3、学生在横穿道路时,经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按照信号灯通行,以确保白湖亭最复杂地段的通行。
4、学生上学及周末期间也必须遵守交规若发现交管部门通报,学校将严肃校纪校规,予以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。
以上要求,希望得到你们的积极配合,把学生安全工作落到实处,确保孩子健康快乐成长!
此致
敬礼!
福州六中 福州建筑职专
2010-10-28
回 执
10月28日发的《关于交通安全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》于2010年 10月 日收到。
年段 班
座位号 学生姓名: 家长签名:
